各班主任、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开展评选院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系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填写《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两份。
2、系部考察。对班级提名对象,系部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班级的意见,然后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应在系部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学院审定。学工部全面审核各系部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逐一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并报学院审批。
三、名额分配
信息系2014年 “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班级 |
名额 |
1 |
计算机3111 |
2人 |
2 |
计算机3112 |
2人 |
3 |
计算机3113 |
2人 |
4 |
软件3111 |
2人 |
5 |
软件3112 |
2人 |
6 |
网络3111 |
2人 |
7 |
网络3112 |
2人 |
8 |
动漫3111 |
1人 |
9 |
动漫3112 |
1人 |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品学兼优毕业生”,由学院授予“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进入学生档案。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品学兼优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学院将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要切实加强对“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3、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品学兼优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4、2014年 3月1日,班级将《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和《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2报送王珏老师处,电子版发至ahjdwangju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