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响应学院《关于开展学生活动的通知》精神,引导我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我系决定开展学生晨练活动。晨练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晨练人员
大一年级全体学生
二、晨练时间
10月13日(周一)正式开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50—7:30。
三、晨练卡登记地点
2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晨练方式
跑步、打球、做操等
五、结果考核
晨练是体育课堂教学的延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体育成绩评分的重要依据。学院按照学年度可出勤次数折算。学生出勤比例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分以及体育成绩直接挂钩。
学生出勤91%—100%,折合综合素质分3分,折合体育成绩10分
学生出勤81%—90%,折合综合素质分2.5分,折合体育成绩8分
学生出勤71%—80%,折合综合素质分2分,折合体育成绩6分
学生出勤61%—70%,折合综合素质分1.5分,折合体育成绩4分
学生出勤51%—60%,折合综合素质分1分,折合体育成绩2分
学生出勤40%—50%,折合综合素质分0.5分,折合体育成绩0分
学生出勤低于40%,折合综合素质分不得分
说明:①综合测评分数总分不得超过100分,累计晨练结果超过100分的学生按照100分计算;②体育总分100分中,其中10分由晨练出勤率折算。
六、活动要求:
1、晨练活动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监督实施,晨练时间内尽量保证全员参与。
2、每次活动要求每个班级必须准确记录活动内容和出勤情况。参加晨练同学每人发放一本晨练卡。每次晨练活动必须在晨练卡上有防伪盖章和检查人员签字方认定为有效次数。学生采用其他手段弄虚作假,按照学院有关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和处分。
3、各班级班长次月5日将《学生晨练活动考勤汇总表》(电子档)上报年级辅导员备案,便于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学期末,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出晨练成绩结果统计表。
4、晨练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其结果还可作为评优、评助、评奖参考之一,党员、学生干部在晨练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遇雨雪、雾霾等天气原因无法开展晨练的,系部决定晨练活动是否取消。折算出勤比例时,由系统计应出勤天数及比例。
6、晨练期间请注意安全,因身体疾病或其他原因确不适合参加晨练的,由本人向系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7、系部每天安排老师负责监管晨练活动,学生处不定时抽检。
信息工程系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