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互联网与通信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4组教师提交的培养过程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考核结果如下:
序号
导师姓名
被指导教师姓名
考核结果
1
马莉
胡旭珽
优秀
2
韦佳佳
陈林烽
3
孙宇
刘波
合格
4
李菲
吕成梅
公示期:10月11日-10月13日,三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53-5975208
互联网与通信学院
2024-10-11